浦城法院試行信用修復激勵機制
2020-07-16 17:12:0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鄭正華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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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訊 近日,浦城法院出臺《關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失信懲戒信用修復激勵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改變以往“大範圍、無差別、統一上”的失信懲戒機制,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該《細則》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主動履行義務正向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修復激勵。正向激勵是指對於誠實守信、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採取依法出具《主動履行證明書》,經當事人申請,依法可以減免案件執行費,定期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體發佈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失信懲戒信用修復,是指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的被執行人,有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爲,向人民法院申請信用修復,人民法院爲提高其履行能力,經審查認爲符合條件的,可暫停對其適用信用懲戒,包括將其名單信息從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解除與提高履行能力相關的限制性措施。 信用修復並非簡單的“洗白記錄”和“懲戒消除”,而是通過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引導失信被執行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爲,浦城法院將對信用修復者實行動態管理,發現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情況將立即恢復適用信用懲戒措施。(徐帆麗、陳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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