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宣傳浦城百條好微信”編輯大賽的通知
2015-04-02 10:43:06 來源:浦城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張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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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更好的通過新媒體加強對浦城縣域內山水風光、風土人情、歷史文化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探索浦城宣傳的新路子,同時提升我縣官方微信(中共浦城縣委宣傳部)的網友黏着力與在全社會的知名度及影響力,經研究決定,舉辦2015年宣傳浦城“百條好微信”評選比賽。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 “宣傳浦城百條好微信”微信編輯大賽 二、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2015年3月至11月 作品轉發量統計及評獎:2015年12月 三、活動內容 (一)參賽要求: (1)作品格式按照微信的發佈要求有標題,圖片或視頻,文字。 (2)作品內容要反應浦城美麗風光、風土人情、歷史文化、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生活等方面,展示浦城發展中體現的正能量(如反映歷史文化的“浦城古城門”“浦城古巷”“浦城古井”等;反映浦城飲食文化方面的“浦城豆腐丸”“浦城肉燕”等;反映浦城美麗風光的“浦城九十渡”“浦城匡山”等)。 (3)作品表現形式不限。可以是遊記、故事、詩歌、雜感、微視頻等一切可以發佈的形式。作品需配若干圖片或插圖(微視頻除外),文字短小精煉,字數爲200-600爲宜。 (4)參賽作品應具有原創性。 (5)參賽作品應由主辦方經評委會初審後,統一組織發佈,作者不得擅自發布,否則將取消此件作品的比賽資格。 (二)參賽須知 參賽微信如有以下情況自動免除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承擔由此帶來法律責任:(1)違背相關法律、法規;(2)侵犯他人着作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姓名權和其他合法權益;(3)提交的作品含虛假信息;(4)內容涉及損毀任何第三方形象;(5)提交的內容包含賽事組委會認爲不適當的內容。 (三)知識產權 參賽者所提交的參賽作品,知識產權歸參賽者所有。參賽者授權大賽主辦方爲本次大賽目的免費使用其參賽作品,以便大賽主辦方能夠對參賽者提交的參賽方案進行測試和評估,並用於廣告宣傳及公開展示。 四、參賽方式 參賽者將參賽內容發送至浦城縣委宣傳部郵箱pcxwxxc@163.com 五、發佈方式: 評委會將對收到的作品進行初選,並定時將優秀作品在“浦城新聞”微信公衆號上進行推送發佈。 六、評比方式: 評比方式採用評委會評審並結合作品發佈後微信點贊和微信轉發量進行評獎。 七、獎項設置: 特等獎一名,一等獎五名,二等獎十名,三等獎二十名,優秀獎若干名。 中共浦城縣委宣傳部 2015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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